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,因其根据《仙剑奇侠传五》改编电视剧《仙剑云之凡》的行为被指违约、侵权,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大宇资讯股份有限公司、群宇信息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以及软星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,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名誉侵权,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。日前,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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